中秋、国庆佳节将至,公司纪委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!每逢佳节倍思“清”,假期总是让人期盼的日子,也是考验干部职工纪律作风的重要时候,公司纪委在此提醒您过节仍要不忘纪律、不忘责任、不忘底线,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做到廉洁、平安过节,特别是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中,更要规行矩步、谨小慎微,做到“七个不得”,共同维系好“亲清”合作关系。
一、不得与管理服务对象有超出正常工作范围的利益交换。
二、不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、礼品、礼金、电子卡券等。
三、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、旅游、唱歌、钓鱼等娱乐活动。
四、不得参与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带彩娱乐及其他黄赌毒活动。
五、不得让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。
六、不得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、借车或出借钱款收取利息。
七、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嫁娶或借机敛财,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嫁娶活动。